楼主 | 收藏 | 举报 2019-10-23 21:52   浏览:166   回复:0

自2020年2月1日起,中国船级社不再受理不符合《主尺度系列》要求的业务

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、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审定的《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》强制性国家标准(GB38030-2019,以下简称《主尺度系列》,可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查阅)已于2019年7月29日发布,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。 《主尺度系列》分为5个部分:第1部分适用于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;第2部分适用于京杭运河、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;第3部分适用于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运输船舶;第4部分适用于珠江水系“三线”过闸运输船舶;第5部分适用于黑龙江-松花江过闸运输船舶。 对于2020年2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,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相关新建过闸运输船舶,以及改建中涉及总长或总宽变化的现有过闸运输船舶:各审图单位应将《主尺度系列》要求纳入审图标准,并按要求执行;各检验单位应根据批准图纸和《主尺度系列》核查相关船舶总长和总宽,确保满足《主尺度系列》要求。 自2020年2月1日起,中国船级社(CCS)将不再受理不符合《主尺度系列》要求的新(改)建船舶审图、检验业务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月31日,虽然《主尺度系列》标准尚未正式实施,建议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在新(改)建过闸运输船时按照最新的要求,即《主尺度系列》要求实施。 特此通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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